音著协状告商场背景音乐侵权 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6-06-03 15:27:15

    原本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两首港台曲目,却作为背景音乐回响在美罗城商场中,在表演权受到侵犯之下,该协会一纸诉状,将美罗城告上了法庭。昨天,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双方就是否构成侵权及录音公证中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了交锋,据悉,该案将择日作出宣判。


    据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行使国内、国际广大音乐词曲著作权人的授权以及国家赋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能。


    2014年,音著协发现,上海美罗城商业管理公司在未征得权利人及其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表演使用其管理的涉案音乐作品《初爱》、《爱的路人》作为其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经音著协多方交涉和劝告,美罗城却仍然拒绝与其进行整体解决著作权授权使用问题。为此,音著协将美罗城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美罗城立即停止侵权,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7700元。


    在庭审中,音著协出具了公证材料。记者获悉,为了对美罗城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当年2月,音著协曾会同徐汇区公证处,来到美罗城随机选择了4楼楼道处进行录音公证。法官询问美罗城代理人是否需要当庭播放时,美罗城代理人予以拒绝。代理人一开始辩称,取证的美罗城4楼实际为出租给各小商户经营,并不能证明音乐的播放主体为美罗城。但在法官随后询问其整个商城的音乐是否为统一播放时,该代理律师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在就一次取证是否能够证明持续播放问题的辩论中,美罗城代理人提出,美罗城从20149月起就与另一家北京音乐签订了服务合同,此后商城所播放音乐就一直选用该音乐公司提供的曲目,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人、上海申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律师却不予认同,马伟认为,一次取证发现侵权即构成侵权,持续播放的时间也并不是本案的关注焦点。而在庭审上,美罗城方面也确实没有办法出示,其是否得到案件所涉两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据悉,徐汇区法院并没有对此案作出当庭宣判。